《新晋阎王》作者:晓忆残年.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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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新晋阎王

  作者:晓忆残年

  内容简介

  他不过是万千生灵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他都不能算在五行之内,三界之中。他本不该出世,可天道偏偏让他诞生。他的身上,流着战神之血;他的手里,是战神的武器;他浑身的戾气与执念,就如同战神一样,不死不灭。可尽管如此,他还是有想要守护的人。他只要让那个人能够安稳的活着,不用背负苍生,不用承担天下,他便知足。即便是如此的愿望,也是大神口中有违天道的做法。无魂有魄的存在,到底算什么人呢?

第一章 老子不要当阎王!

  凌楚云是只鬼,还是只孤魂野鬼,他当了二十年的鬼,日子乐得逍遥自在。不过凌楚云可是一只很好很好的鬼,除了时常会去土地庙骗点供品填填肚子之外,他实在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按照凌楚云和一帮小鬼所说的,他生前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反而是个大大的善人,按理说他积德那么多应该长命百岁的,可是偏偏他就英年早逝了。

  “所以说,好人不在世,祸害遗千年啊。”凌楚云蹲在土地老爷的身边,一边啃着村民刚刚送过来的供果,一边感叹。可怜土地站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手里的供果直流哈喇子。

  俗话说的好,活着做善事积的是阴德。这话用在凌楚云身上简直太合适了。那天半夜,凌楚云正优哉游哉的躺在土地庙的香案上吃鸡,一道白光从天而降,居然是天界的神仙下来了。

  土地老儿本来还在一边可怜兮兮的啃着凌楚云给他的鸡爪子,一看见出现在土地庙前的仙人立刻扔了手里的鸡爪子一把抱住来人的脚踝,老泪纵横的哭诉:“星君啊!你可算是来了!这二十年我可是快饿死了啊!”

  土地老儿口中的星君正是天上的太白金星,他扶起土地,拍了拍土地的肩膀:“辛苦了,这不是玉帝让我下来把这个家伙带走了么,你就安心吧,以后你的日子就会好过了。”

  得到了太白金星的安慰,土地那颗受伤的心才觉得好受了些。原来这凌楚云虽然命中注定英年早逝,但是他生前积德甚多,所以死后是可能升仙的。而在他升仙之前,土地就领命护着他的魂魄不被外面的小鬼欺负也不能让地府的鬼差把他抓去投胎。要不是这样,他堂堂的一方土地怎么会任由一只小鬼在他的面前如此的放肆?只是这些嘛,凌楚云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看见了太白金星,凌楚云只是呆愣了一瞬,就又埋头吃鸡。嗯,这次的鸡有点儿咸了,得让土地去提醒一下。

  太白金星上下打量了一下凌楚云,长相倒是不赖,一副斯文书生的样子,就是那个吃相嘛……呃……实在是有碍观瞻啊。

  “喂,老头儿,你谁啊?”凌楚云解决了一整只鸡,一边剔牙一边冲太白金星扬了扬下巴。

  太白金星眉毛一挑,但还是微笑道:“我乃太白金星,奉玉帝之命前来领你去地府任职的。”

  “啊?”凌楚云一头雾水,“去地府任职?任什么职?”

  “嗯,阎王。”太白金星回答。

  “……”凌楚云愣了整整三秒,回过神,他冲太白金星挥了挥手,“呵呵,你开什么玩笑,我一个孤魂野鬼当什么阎王啊?再说地府不是有阎王么?”

  “那个,上任阎王上个月就离职了。玉帝念你生前好事做尽却不能长命百岁实在是可怜,就破例任命你为现任阎王,你现在可是位列仙班了。”太白金星上前一步,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一副“小子你还不谢恩”的架势。

  凌楚云再次呆了,过了一会儿,他坚定的摇头:“我不要。”

  “哈?”太白金星傻了。

  “呜呜……”土地老儿哭了……

  可是,玉帝决定的事情怎么能任由凌楚云说不呢,所以,太白金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把凌楚云带到了冥府的入口。于是,那一天,整个冥府的鬼魂们就看见了如下的画面听到了如下的对话,一时间在整个冥界流传为一段佳话……

  凌楚云,抱着一根柱子死活不松手:“靠!老子不要当什么阎王!”

  太白金星,死命往下拽:“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

  凌楚云冷笑:“老子是鬼,不是人!”

  太白金星,气结:“就算你是鬼,你这鬼也太奇怪了!你现在当了阎王可是位列仙班啊!这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你怎么不知道感恩呢?!”

  凌楚云,就是不松手:“感恩个屁!老子现在逍遥自在,老子才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你个死老头给我松开!”转身,张嘴,咬!

  太白金星松手,手背上赫然一个清晰的牙印,气得话都说不周全:“你你你!!!!你太过分了!我我我!!!!我要禀告玉帝!”

  凌楚云小人得志,狂笑:“哈哈哈,你去啊,你去啊,你去啊,最好告诉玉帝我都准备好去投胎了!死老头!”

  就在此时,从冥府里走出一个人来。那人手中捧着一本生死簿,一手执着一根毛笔,缓缓走来,见了太白金星微微颔首,微笑从容:“不知星君驾临,下官有失远迎。”

  太白金星见着来人,长长呼了口气,指着柱子上的凌楚云说道:“顾大人,新任阎王我已经给你送到了。老朽还要回去复命,告辞了。”说完,太白金星就跟逃命一样离开了冥府。

  凌楚云冲着太白金星离去的方向做了个鬼脸,从柱子上滑下来,一脸得意:“死老头!跟我斗!嘿嘿嘿,现在自由了,我记得土地那儿还有一只烤鸭的……”一边念叨着,凌楚云打算回去土地庙把那只烤鸭也给解决了。

  “阎王大人,您这是要去哪里啊?”

  身后,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传来,让凌楚云生生打了个寒战。他缓缓转过头,这才看清自己身后站着谁,一看见那人的脸,凌楚云就吓得差点蹲下去。他颤抖着手指指着面前的人,语无伦次:“你你你!!!顾顾顾顾清风!!!你怎么会在这里?!”

  顾清风合上手上的生死簿,笑得那叫一个温和:“我可是判官啊,阎王大人。”

  凌楚云脸色惨白,转身欲逃却被身后的顾清风轻而易举的抓住了衣领,毫无反抗之力的被拖进了冥府大殿,只留一串惨叫在整个冥界不断徘徊……徘徊……

第二章 活着是克星死了是冤家

  柳家堡有两个大户,而且都是外姓。一家是本地的乡绅,凌员外。另一家是本地最大的米商,顾老板。

  凌员外本是皇家书苑的侍读,听说他年少时还曾陪着当今的皇上一起读书。后来,凌员外又做了几年书苑的先生,论官职该是太傅一品。可是,凌员外这个人,天生就喜欢闲云野鹤的生活。所以,成亲之后,他就向皇帝辞官,带着一家老小到了柳家堡,从此养花逗鱼,也清闲自在。

  再说那顾老板。顾老板也是一个奇人,早年间是跑码头的盐商。虽说贩卖私盐赚钱快,但这毕竟是违法乱纪的勾当,果不其然,顾老板没干几年就被抓进牢里去了。也是他运气好,刚关进去没几天,碰上新皇帝登基,大赦天下,他就又被放了出来。顾老板出狱后,靠着前几年贩卖私盐赚的钱,在柳家堡开了一家正正经经的米铺,还在当地结婚生子。经过十几年的经营,他“顾家米铺”也是柳家堡最大的一间米铺了。

  这两家都育有一子,同年同月同日生。

  凌家和顾家关系本就不错,加上这两家的夫人都是柳家堡土生土长的,两家的关系更是亲密。在凌楚云和顾清风出生前,凌夫人和顾夫人还效仿了一下话本儿里的桥段,约定了若是一男一女便结为亲家,否则便义结金兰。

  也是上天有意安排,这二位夫人居然在同一天临盆。

  柳家堡地方小,整个镇上只有一位接生婆。那天,凌、顾二位夫人同时临盆,接生婆没法子,只好让两家把孕妇放在了一间屋子里,同时接生。也是那接生婆本事大,一边帮着凌夫人,一边还要看着顾夫人。

  那一夜,凌、顾两家简直乱了套,两家的男主人守在一间屋子外,二人你叹一声我叹一声,在房门前足足绕了大半夜。直到一声婴儿的啼哭响起,这两个男主人才一起冲过去,齐声问道:“谁先生了?!”

  只见屋里走出来一个小丫鬟,怀里抱着个婴儿,走到顾老板的面前:“恭喜老爷,夫人生了个小少爷。”

  顾老板别提多高兴,只差没直接跳起来。

  那边凌员外就有点担心了,他的夫人可还没生下来呢!

  大约过了一刻钟,又一声婴儿的啼哭响起。凌员外一颗提着的心总算落了地,他看见接生婆抱着孩子走出来,赶紧就迎了上去。

  接生婆将孩子递给凌员外,恭贺道:“恭喜员外,夫人给您生了个小小子!”

  凌员外喜出望外,抱着孩子不肯撒手。可是他越看这孩子越觉得奇怪,这孩子的脸色怎么不大好?而且,哭声也有些微弱。

  见员外皱了眉,接生婆凑过去,压低声音道:“员外,小少爷出生时夹了脑袋,在娘胎里憋了一会儿,我给他顺气儿打哭了,可这往后长大了……”接生婆剩下的话没说。

  凌员外也明白了,就是这孩子长大了万一脑子有个啥毛病,也是有可能的。可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的儿子,就算以后真傻了,也是他凌家的长公子。

  既然两家都生了儿子,两家夫人就按说好的那样,让两个襁褓中的孩子义结金兰了。凌、顾两家本就交好,如今两家孩子多了这一层关系,两家更是亲近。这两个孩子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又都是男孩子,难免就会被别人比较一下。

  凌员外的儿子凌楚云,半点也没学着他老爹的学识,整日里就是无所事事,施粥做善事,对谁都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柳家堡的人对这位“老好人”凌楚云也是十分待见,只要他去集市逛一圈,回来总是抱着一堆瓜果蔬菜。

  顾老板的儿子顾清风,从小便天资聪颖,自懂事起就能帮着自己老爹做生意,而且对行情的判断比他老爹那是准得多。顾清风精明能干,十几岁就接管了他爹的铺子,之后又在邻近的几个乡镇开了分号,“顾家米铺”也在他的领导下更名为“顾记米行”,生意蒸蒸日上。

  凌楚云与顾清风从小一起长大,可是这份兄弟情对凌楚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他的学识比不过顾清风,生意头脑更是不能与顾清风相比,最可恨的是,他连打架都输给顾清风。凌楚云一直觉得,这个所谓的义兄,根本就是上天派下来治他的克星!

  柳家堡的姑娘们个个都喜欢顾清风,对他凌楚云却是不屑一顾。不仅如此,长辈以顾清风为标杆,晚辈以顾清风为榜样,同辈以顾清风为楷模!顾清风三个字,伴随着凌楚云短暂的人世生活,宛如阴魂不散。

  此刻,已经做了二十多年孤魂野鬼的凌楚云,站在阎魔大殿上,回忆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顿时感觉鬼生无望……

  “还在发呆?”顾清风捧着生死簿,瞥了一眼满脸悲催的凌楚云。

  凌楚云撇着嘴角,突然发现一件事,他扭头盯着顾清风,皱眉:“顾清风,你怎么……这么年轻?”

  顾清风握着判官笔的手顿了顿,随口一答:“死得早呗。”

  人死后的灵魂会保持着去世时的年龄相貌,凌楚云虽然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但他记得自己过世时也不过二十出头,所以他至今都是年少的模样。在他的记忆里,顾清风应该活了很久才对。凌楚云做鬼的这二十多年来,他也遇到过柳家堡的亡魂,偶尔探听一下他尚在人间的父母的情况,可他也没听谁说起过顾清风死了的。

  好奇心压过了一切,凌楚云凑过去,冲顾清风眨眼睛:“呐,你怎么死的?”

  顾清风冷冷注视着凌楚云,对方的眼睛里闪闪发光,一脸八卦:“阳寿已尽,自然会死。”

  “可是我从没听谁说你死了的!”凌楚云皱眉。

  “我死后就来了地府,机缘巧合就成了这里的判官。这二十多年,我一直在地府做判官。许是也算入了仙藉,所以他人不记得我了吧。”顾清风合上生死簿,“你初来地府,又是继任阎王一职,我让小黑小白先带你去熟悉环境。今日时辰不早了,你先去寝殿休息吧。”说完,顾清风转身就走了。  凌楚云傻呆呆的站在原地,他怎么觉得顾清风没说实话呢?

第三章 这个阎王不靠谱

  黑白无常,是地府最出名的两个鬼差。传说他们一黑一白,手拿招魂幡和锁魂链,脸色惨白,舌头奇长无比。他们是亡灵的押送者,将鬼魂送到阎王的面前,由判官判定这只鬼该下哪层地狱受什么刑法,又到何时才能转世投胎,投的又是什么胎。在人世间,黑白无常是大人常常用来吓唬小孩子的。

  可是,凌楚云看着眼前这两个鬼差,衣服倒是一黑一白,这长相……跟传说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啊!

  “殿下,我带您去寝殿?”白无常眨着他那双无辜的大眼睛,正仰着头看着凌楚云。

  一旁的黑无常也不说话,一脸冷漠。

  凌楚云看着白无常,娃娃脸,大眼睛,上扬的嘴角含着笑,身材小小,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娃娃!至于那黑无常,脸色苍白,轮廓俊朗,一双眼睛漆黑如墨染,仿佛能将人吸进去。凌楚云在黑白无常之间来回打量,最终还是看向了白无常。

  “你……是白无常?”不确定的询问,凌楚云内心一阵翻江倒海。

  白无常眨眨眼,整整自己的衣领,一本正经的点头:“是啊,如假包换。”

  “可是,我在人世的时候,看到的白无常可都是……”凌楚云欲言又止,人世间画的那些白无常都是吓人的很,还是别说出来惹这真正的白无常不开心了。

  没想到,白无常却眯着眼笑起来:“我知道我知道,你们人世间的那些个画画的,都把我们画成这个样子……”话音刚落,原本可爱的面孔就变了幅样子,白无常脸色惨白,眼白上翻,两腮凹陷,舌头伸出直垂到胸口!

  凌楚云瞪大了双眼:“啊!!!!!!!!!!鬼啊!!!!!!”

  新晋阎王的鬼吼鬼叫再次响彻地府……

  白无常恢复原先的模样,蹲下身凑近惊魂未定瘫倒在地的凌楚云,嫌弃的意思丝毫也没有隐藏:“大人,您可是地府的主人。地府幽冥,十八层地狱,都是您说了算。您的胆子怎么这样小啊。”

  凌楚云喘着气,一手捂着早已没了心跳的胸口,一手还撑在地府冰冷刺骨的地上。也亏得他早已不在人世,只是一缕轻飘飘的魂魄,否则,他真担心自己会再死一次。

  “我这阎王来的莫名其妙,我又从未见过像你这样表里不一的鬼差。我自成鬼以来,这二十多年都是在土地庙度过的,每日见的最多的就是土地爷。偶然见到的鬼魂,也都是些正常往生的人。你还怪我胆子小?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长的太过骇人!”凌楚云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晃晃悠悠站起身,瞪着白无常。

  地府可不必阳间,善男信女也好,穷凶极恶也罢,死后魂归之处都在这里。佛家说“相由心生”,这人死后魂魄是何形态自然也与其生前所做之事有莫大的关系。

  凌楚云逗留人间的时候,看见的鬼魂都是阳寿已尽寿终正寝的魂魄,这些人死后被家人好生收敛,魂魄所呈现的也是死后被精心打扮过的样子,肯定是没有那么吓人的。就算偶尔他看见几个死于非命,形态丑陋的亡魂,也因他在土地庙中藏身,不敢靠近。

  此刻让他如此进距离的看到白无常那骇人的模样,他怎么可能不害怕?

  “大人,您今日也累了,还是先休息吧。”黑无常终于开口,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吐出的句子就像被一层冰霜包裹,透着刺骨的寒意。

  白无常被他一把拉到身后,手掌按在白无常的肩头,低头看着对方:“小白莫要胡闹,你也该休息了。”

  白无常摸了摸鼻子,应了一声:“哦。”

  将凌楚云送进了寝殿,黑白无常便退下了。

  凌楚云走进自己的新住处,环顾一周,浑身又是一个激灵。

  阎王寝殿布置气派恢弘,幽冥鬼火沿墙而设,悬空于墙面上的灯盏之中,将整间寝殿映照得阴气森森。一张雕花木床被摆在寝殿的中央,四个床角上各有一盏引魂灯,幽蓝的火光在其中闪烁,时明时暗。黑色纱幔在木床四周围成一圈,四个床脚下是森森的头骨,四个骷髅面向四方。床上的被褥也是浓重的黑色,其上绘着冥河岸边的彼岸花,颜色鲜红如血染一般。

  在距离床尾不远的地方,设有一张矮几,上面摆着笔墨纸砚。那纸是黑色的,墨却是金色的。

  凌楚云本就算不上什么文人墨客,他生前读的那点书,在做鬼的这些年也早就还给先生了。

  站在寝殿之中,就算心中有万般不情愿,凌楚云也没有办法。他本就不是个性格坚定的人,既来之则安之才是他的行事风格。寝殿布置虽然阴森可怖,但他也没什么好嫌弃的,脱了外衣躺在床上,盖着那彼岸花的被子,凌楚云悠悠睡去。

  地府幽冥界,亡魂聚合处,阎王轮回殿,生死一簿中。

  送走了凌楚云,顾清风握着手中的生死簿,视线却定格在凌楚云离开的方向。

  “锁魂钟碎恶灵逃,判官执令扶正道。”马面幽幽说着话,行至顾清风的面前,看了一眼对方手中的生死簿,最后盯着顾清风的脸,“顾大人,你当真要将此事隐瞒?”

  顾清风将生死簿与判官笔一同收进自己宽大的衣袖里,垂下眼帘,却并未说话。千年罪孽身,百世不轮回。逆天而为的是他,铸下大错的也是他,既然如此,他又何必要将那个人牵扯进来?往事种种,于凌楚云而言不过一场云烟早已消散。现如今,他不过是这地府新上任的阎王,只要他还在自己的眼前就好,其他的事情本就无须他去管。

  马面似乎对顾清风的反应早有预料,他叹口气:“顾大人,你这是何苦。”

  顾清风看向马面,微蹙眉头,说道:“如今地君归位,人间恶鬼当道,邪灵作祟,比起纠结过往,当务之急应是捉拿恶鬼邪灵,还人间清净。”

  马面微微颔首:“是。”

第四章 地府一日游·上

  在民间,对于幽冥地府有诸多的传奇记载。不过大多都是道听途说,神怪故事里流传下来的古老传说,添油加醋之后还有几分能信,那就难说了。

  地府,在世间最黑最暗之处,这里没有日夜之分,没有四季更替,更没有所谓的时间概念。唯一可以称之为“光”的东西,就是飘散在整个幽冥界的幽蓝鬼火。

  人家都说,过了鬼门关,走上黄泉路,行至忘川河,喝了孟婆汤,走过奈何桥,重入轮回道,这便是一只鬼在地府的行程了。

  但是,真正的幽冥地府却让凌楚云开始怀疑小时候村口那个说书先生了。

  “在想什么?”顾清风还是捧着他那本不离手的生死簿,右手的判官笔举在半空,似乎随时都要在这生死簿上写上几笔。

  或许是顾清风本人实在是太过俊俏,纵然穿了一身紫红黑花的衣衫,他也还是浑身散发着一股读书人的书卷气。

  凌楚云猜测这衣服或许是顾清风身为判官的官服,自昨日……总之自他第一眼见到这家伙开始,他就穿着这身衣服了。

  “我在想,小时候听的那些故事。”凌楚云略有些不自在的拉了拉自己身上的长袍。

  这袍子是黑白无常送来的,与他床上的被褥一样黑得发亮,上饰彼岸花的花纹,袖口是祥云金边。宽大的袖子一路拖到了他的脚背,他走路时若不抬着点胳膊,指不定就得踩上这袖子,给自己摔个狗啃屎。

  至于那顶偌大的阎王冠冕,凌楚云说什么都不愿意戴,他一想到自己脑袋上还要顶着那么个大东西,就觉得自己的脖子难担此大任。

  最后,在黑白无常与凌楚云僵持之下,还是顾清风出面解围。冠冕被他收到一旁,取了一顶小冠来,他亲自给凌楚云束发,戴上小冠,披上浓黑的罩衫,又给他系好腰间的玉带,这才总算让凌楚云这只鬼有了点阎王的样子。

  凌楚云心中虽有不乐意,可看见顾清风那双眼睛,他就不知道怎么的立马怂了,任由对方摆布也不敢说个不字。

  顾清风微笑着看了一眼凌楚云:“说书先生,自是口若悬河,说起故事来天花乱坠。不可信的。”

  凌楚云摸了摸鼻子:“你说的对。”

  “你初来地府,自是要在这里走一遭。十八层地狱,黄泉忘川,这都是你的治下,你自然要留下印记。”顾清风走在凌楚云的身边,边走边说,“这里可不像说书先生说的那般简单,你一路过去,莫要多言。”

  凌楚云转头,皱着眉,双手下意识的拉住顾清风的袖子:“怎么着?这儿……比先生说的还可怕?”

  此言一出,陪同凌楚云与顾清风进行“地府一日游”的白无常实在无法忍受,狠狠翻了个白眼。他在这地府千年,真是还没见过比凌楚云更胆小的阎王!

  顾清风垂眼看了一眼自己的袖子,不动声色的将那一小截衣袖从凌楚云的手中抽了出来,眯着眼睛,语气也显得有些冷硬:“你好歹是地府的阎王,这话,以后不要再说。”

  其实顾清风的眼睛生的很好看,丹凤勾魂眼,说的就是他这样的。那眼角只要微微一勾,不管是男是女都能给勾了三魂少了七魄的。

  可偏偏这双眼睛在凌楚云看来就和那夺命的夜叉没什么区别,尤其是当顾清风微微眯起眼睛的时候,凌楚云就觉得后脊梁一阵凉风嗖嗖刮过。

  这种感觉,自他死后便没再出现过了。现在倒好,莫名其妙被拖来当了阎王爷,他又要回到当年那种万事都被顾清风压一头的日子里去了。

  “大人,前面就是冥河了。”黑无常的声音适时响起,与他那冷峻的外貌如出一辙,他的声音也毫无生气。

  凌楚云抬头望了一眼前方,只见前方确有一条河。河上雾气缭绕,看不清对岸,只隐约看见对岸是一片红雾,如血一般,蔓延无边。

  直至走进了,他才发现自己所看见的红雾就是开在冥河对岸的彼岸花。

  “这花……开的还挺好的哈。”凌楚云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纹饰,“比我身上这个可好看多了。”

  顾清风轻笑:“此花,名为曼殊沙华,是冥河边的引魂花。亡魂随此花而行,便可到达忘川河,不会迷路。”

  凌楚云:“我一直以为,这亡魂如入地府都是鬼差带着的。怎么还得自己走进来?”

  顾清风:“地府鬼差有限,有些入了轮回道的亡魂,死后便要直接转世投胎。以花指路,便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凌楚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黑白无常:“您二位也是惯会偷懒的。”

  白无常登时跳起来:“什么叫惯会偷懒的!”

  黑无常一把摁住他的肩,转过脸来看着凌楚云,脸色灰白:“大人,地府之内,亡魂恶鬼百万记之,若无这些引路花,只怕我等今日也不能与您同游地府了。”

  凌楚云挑眉,没再说话。

  顾清风叹息一声:“走吧。”

  一行四人沿着冥河一路前行,间或看见几缕幽魂顺着彼岸花的指引缓慢往前走着。

  凌楚云莫名觉得有趣起来,他在阳间的时候,也见过刚死不久的魂魄,那些魂魄大多对世间还有留恋,总要逗留一阵才会离开。有些遇着凌楚云这只孤魂野鬼的,也跟他聊会天儿,说说自己生前的事情。

  那些亡魂,大多还有生人的样子。他看着冥河对岸那些踽踽而行的亡魂,各个面如死灰,有些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有些则穿着华丽的寿衣。

  凌楚云也明白,入了鬼门关,前尘往事就该抛弃了,一路走着,忘了的也就越多。只有心无杂念,抛了过往,这些亡魂才可以投胎转世。

第五章 地府一日游·下

  沿着冥河一路向前,凌楚云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奈何桥。那是一座幽暗的木桥,弯弯的桥梁造型简单,桥栏杆上没有雕刻,只有一个个四四方方的柱头,那上面点着蓝色的鬼火,在黑暗中忽隐忽现,在这些幽暗的鬼火映照下,桥本身的颜色根本看不出来。

  桥头有一座凉棚,里面坐着一位女子,她穿着黑色的斗篷,整个人都被这件不知年代不知材质的斗篷严严实实的包裹住,除了一双手露在外面。

  那是一双苍白枯槁的手,手指纤长却没有血色,手上的皮肤紧紧贴着骨头,将手骨的轮廓描摩出来。在那双手上,指甲长长的生长着,尖利而可怖,仿佛只要这双手的主人将手掌绷直,这尖利的指甲便会在下一刻刺进对手的血肉里,毫不留情。

  那女子的面前摆着一张同样看不出颜色的方形木桌,桌子上摆着一锅汤,还有一叠黑漆漆的瓷碗。明明没有加热,可那锅里还是在“咕噜咕噜”的发出好像沸腾一样的声音。而且,那锅里的汤似乎无穷无尽。

  那些沿着冥河走来的亡魂排成一长排,一个接一个的来到凉棚前,面无表情的接过斗篷女子递过来的瓷碗,将里面的汤一饮而尽。而后,他们的眼神更加的状如死灰,毫无光彩,走到桥上的时候,手上的空碗也跟着掉进脚下的河水里。下一刻,那空碗就又出现在了凉棚里的那张桌子上。

  看不清脸的女子就那样端坐在那里,用她那枯槁苍白的手握着一柄木勺,给路过的每一个亡灵盛上一碗汤,口中发出苍老僵硬的声音:“喝了孟婆汤,了了身前身后事;过了奈何桥,前世今生都不要。”

  凌楚云这下子明白过来了,这个女子就是民间传说的孟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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